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29 11: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梁丽代表提出的第446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全力推动“科技兴蒙”行动实施,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强化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驱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技术创新水平。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底,全区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39家,较上年增长60%。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成为中小企业中较为活跃的创新力量。近年来,自治区各级科技部门全力协作、层层推动、形成合力不断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壮大。自治区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科技惠企政策二十二条》《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链条,形成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自治区各盟市也纷纷制定了支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二是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制度。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2024年,对我区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416家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30万元研发经费奖励。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培训,2024年已培训超过200人次。2023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905家,较上年增长20%,2022年起,组织开展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目前,已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拔成长性好、创新型强、具有行业示范作用的领军企业40家。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在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中明确部分产业化项目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实施”。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数字经济专项中,首次探索在部分指南方向中明确支持由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承担。持续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赛事,将大赛舞台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发现、培训辅导和融资对接的服务平台,“探索‘以赛代评’项目形成机制,将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资格的项目列入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进入决赛的成长企业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0万元;进入决赛的初创企业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0万元。突出产业创新,配置科技项目向企业创新主体倾斜,自治区重点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中明确,优先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申报,尤其是工业领域项目全部支持由企业牵头,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四是加强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有1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94家、加速器3家、众创空间177家,构建全链条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实现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按年度制定企业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各类精准创新服务,2022年启动至今,全区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达到133家,累计开展服务人数2765人,服务企业8827家,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项目709项、解决技术难题859项、转移转化科技成果687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营造促进科技创新环境
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创业要素,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依托自治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举办创新创业活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后补助等支持科技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扩大创新服务供给,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对开展的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给予支持。
(二)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通过项目经费的引导,带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产品研发水平。继续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中的科技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向中小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三)加强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
充分发挥自治区高新区、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的综合科技服务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持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和专题辅导。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