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3-09-27 19:02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邓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蛇纹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技术攻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兴安盟蛇纹岩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现状及应用前景,您提出的:“加大研发保障,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研发体系,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研发支撑”的建议符合自治区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基地的定位,对促进我区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征求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专家表示蛇纹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镁基、镍基合金材料、硅基材料、绿色建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前景,建议加快蛇纹岩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研发和国内外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我厅完全同意并支持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研体系建设,促进蛇纹岩资源在有色金属、化工、农业、建材及环保等领域的开发利用。在此,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和蛇纹岩产业发展的关注。

近年来,科技厅非常重视对有色金属提取和利用、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精深加工等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有色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新兴产业的发展,努力营造科技创新生态,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近三年,我厅发布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相关项目申请指南,共支持镁基合金材料、镍基合金材料和硅基材料12项,支持经费近110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等领域创新资源布局,紧扣产业需求,突出应用导向,建立完善多层次、多体系科研体系,为我区蛇纹岩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定期发布相关项目指南,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企业和地方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申报科研项目、参与技术攻坚,支持热还原提取金属镁技术、新材料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

二是加大创新平台建设,给予企业政策和条件保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鼓励现有创新平台积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进一步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30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企减免税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地见效工作,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引导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创新资源集聚等各类创新服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研组织、加快人才引育、促进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30日



签 发 人:孙俊青

联 系 人:陈  林

联系电话:0471-6328607


附件:

上一篇: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的答复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办理
人大建议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7 19: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邓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蛇纹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技术攻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兴安盟蛇纹岩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现状及应用前景,您提出的:“加大研发保障,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研发体系,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研发支撑”的建议符合自治区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基地的定位,对促进我区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征求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专家表示蛇纹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镁基、镍基合金材料、硅基材料、绿色建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前景,建议加快蛇纹岩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研发和国内外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我厅完全同意并支持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研体系建设,促进蛇纹岩资源在有色金属、化工、农业、建材及环保等领域的开发利用。在此,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和蛇纹岩产业发展的关注。

近年来,科技厅非常重视对有色金属提取和利用、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精深加工等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有色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新兴产业的发展,努力营造科技创新生态,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近三年,我厅发布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相关项目申请指南,共支持镁基合金材料、镍基合金材料和硅基材料12项,支持经费近110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等领域创新资源布局,紧扣产业需求,突出应用导向,建立完善多层次、多体系科研体系,为我区蛇纹岩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定期发布相关项目指南,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企业和地方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申报科研项目、参与技术攻坚,支持热还原提取金属镁技术、新材料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

二是加大创新平台建设,给予企业政策和条件保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鼓励现有创新平台积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进一步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30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企减免税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地见效工作,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引导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创新资源集聚等各类创新服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研组织、加快人才引育、促进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30日



签 发 人:孙俊青

联 系 人:陈  林

联系电话:0471-6328607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