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自治区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7 19: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李志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转化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从以下方面予以落实:
一、实施“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浓厚全社会创新氛围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对“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的指示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制定了《“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行动方案》,经自治区科创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在科技厅官网上开通了蒙科聚“一张网”服务窗口,集成科技研发、资本运作、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5大服务功能,持续推进信息系统开发与功能优化工作,面向全区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创主体提供科技综合服务,促进创新要素先“聚合”、再“聚变”,让创新驱动这个轮子转起来、快起来。
二、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度。
自治区财政设立了5亿元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产业链,持续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组织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研发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在新能源、煤化工及生态环保等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重大应用场景。
三、实施创新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以落实科技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为主线,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开展“首席专家负责制”试点。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在稀土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乳业、草业、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小升高”“高升规”)行动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支持和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在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增加研发投入“三个全覆盖”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实施成果转化促进行动,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更多技术要素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支持,对绩效评价优秀的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经费支持。二是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构建多元化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发展市场化评价和第三方评价,鼓励金融投资机构参与评价。三是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国家和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加大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育力度,增设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经理人绩效激励机制,对绩效达标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年度内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四是支持科技金融加速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质押融资和风险补偿工作,充分发挥协同创新基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积极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7日
签 发 人:孙俊青
联 系 人:杨 勇
联系电话:0471-632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