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27 18: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刘春代表提出的第607号“关于深化地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几年,自治区科技厅围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聚焦数字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通过优化顶层设计、搭建创新平台载体、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主体等方式,不断赋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创新政策导向。自治区出台“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围绕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聚焦数字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5G技术研究应用、云计算与边缘计算研究与应用、物联网基础技术和集成应用研究、工业互联网、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应用技术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赋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科技兴蒙30条”配套政策体系,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激励科技创新主体增强科技有效供给。
(二)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组织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目前自治区共有高新技术企1573家,其中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共有186家。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完成8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工作,入库企业1589家,其中数字经济领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0家。
(三)加大关键领域技术供给。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联合开展科研活动,加速提升数字经济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强企业牵头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应用等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相关领域的应用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布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数字经济和军民融合)项目申报指南,支持企业牵头解决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问题,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项目28个,支持资金2781万元。2023年,持续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征集、申报、评审等工作。
(四)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持续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建设,聚集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不断提升数字经济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支撑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截至2022年底,数字经济领域共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8家、企业研发中心3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其中国家级3家)、众创空间39家(其中国家级19家)。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培育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培育新增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创新资源集聚等各类创新服务,快速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我区数字经济。
(二)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供给。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需求,强化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持续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承担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解决产业数字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创新联合体的组建,通过合作开展创新活动,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参与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发展。
(三)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承担自治区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的创新平台,争取十四五期间布局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7日
签发人:孙俊青
承办人:佟永兴
电 话:0471-632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