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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3-09-2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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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隋礼江代表提出的316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科研经费拨付效率,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有效保障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一是改进科研经费拨付机制。2022年5月,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明确提出“探索科研经费对下转移支付单独调拨、单独清算的管理模式,实现科研经费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将‘标识科研项目资金’的资金,拨付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推动加快拨付支出进度。二是加强科研项目资金支付清算工作。2022年7月,推动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印发《关于加强科研项目资金支付清算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22〕982号),明确“在人民银行各级国库(含代理支库,下同)设立科研项目专用资金账户,自治区、盟市财政部门通过专用资金账户专门调度科研项目资金;盟市、旗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专用资金账户支付清算科研项目资金,以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及时拨付、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推动及时准确办理专项资金支付清算业务。三是建立科研经费拨付督促通报机制。2021年2月以来,自治区科技厅综合运用周调度、通报、发送提醒函、实地督办等方式,对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实行台账管理,推动盟市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8月,协同财政部门对支出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盟市、部门进行通报,保障科技资金及时准确到位。经过2年多来督促调度,盟市科研项目经费拨付到位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19日



签发人:孙俊青

承办人:周  慧

电  话:0471-632860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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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27 18:3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隋礼江代表提出的316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科研经费拨付效率,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有效保障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一是改进科研经费拨付机制。2022年5月,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明确提出“探索科研经费对下转移支付单独调拨、单独清算的管理模式,实现科研经费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将‘标识科研项目资金’的资金,拨付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推动加快拨付支出进度。二是加强科研项目资金支付清算工作。2022年7月,推动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印发《关于加强科研项目资金支付清算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22〕982号),明确“在人民银行各级国库(含代理支库,下同)设立科研项目专用资金账户,自治区、盟市财政部门通过专用资金账户专门调度科研项目资金;盟市、旗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专用资金账户支付清算科研项目资金,以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及时拨付、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推动及时准确办理专项资金支付清算业务。三是建立科研经费拨付督促通报机制。2021年2月以来,自治区科技厅综合运用周调度、通报、发送提醒函、实地督办等方式,对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实行台账管理,推动盟市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8月,协同财政部门对支出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盟市、部门进行通报,保障科技资金及时准确到位。经过2年多来督促调度,盟市科研项目经费拨付到位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19日



签发人:孙俊青

承办人:周  慧

电  话:0471-6328604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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