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26 10: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岱沁代表提出的第487号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能的有关建议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科技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加强“放管服”改革,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在2021年初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以提升科技领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一、具体举措
1.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具体措施。按照精简环节、缩短时间、优化流程、公开透明的要求,以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破除制约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提升科技服务效能的,提出重点任务,如方便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所有申报推行网上受理,项目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方便企业申请各类创新平台。方便企业申报创新型企业。方便企业申请技术交易后补助。优化科技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等。
2.在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整权限,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3.在优化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方面,优化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不把人才计划称号作为申请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职称评定、奖项提名、岗位聘用等限制性条件。实施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扩大高校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自主权。
4.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权责清单2020年版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水平,简化服务流程,开展科技系统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对科技系统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进行拆分,共拆分精细化事项2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100%,网办占比达到95%。
5.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建立自治区科研诚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将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纳入自治区科研诚信数据库,把科研信用审查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等评审立项(认定)的必要环节,审查项目申请单位978家(次),项目主持人978人次。开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与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实现科研信用一键审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放开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权限,放宽经费的使用权限,简化财政科研申请经费办理手续,使财政经费科目与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一致,挖掘和发挥科研人员的潜力。二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机制,打破“四唯”倾向。三是完善项目组织形式,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差异化组织实施方式,拓展过去比较单一的“竞争立项”的项目形成机制,提出公开择优、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相结合的项目形式机制。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一网通办”,不断完善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优化相关环节,为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减负,实现科研人员办事“最多跑一次”。五是完善科技诚信制度体系,加快学术论文、学术期刊、科研诚信等制度化建设。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遏制科研不端行为,加强监督和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扩大公众对科研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六是牢固树立“企业至上”服务理念,聚焦企业关切,主动面向各类企业开展科技帮扶,在服务上下功夫,在精准上出实招。准确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向企业开展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收集企业技术需求,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对于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我们也将认真研讨,并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落到实处。我厅将积极配合你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