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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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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首府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工作作风加快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投资项目服务保障

开展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全市实施的各类产业投资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摸排梳理,2020年12月底前形成全市“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未办结台账”(涉法涉诉项目除外)。按照分类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制定全市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逐项明确解决办法,专班调度、专人盯办、限时办结,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牵头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工信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等)

二、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对简易低风险项目推行“极简”审批,符合产业政策、规划且在核准目录外的,免予办理环评备案、开展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审查、节能审查事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2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施工许可;通过联合验收将竣工验收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对适用环评承诺的工业投资项目和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市政工程项目,推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项目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手续后,向审批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并承诺按照规划指标进行建设,即可开展基坑开挖及基坑支护。对社会投资房屋建设项目,进一步压缩消防设计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间由73个工作日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对政府投资房屋建设项目,进一步压缩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联合验收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间由85个工作日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人防办等)

三、提高水电气暖报装效率

大幅提升电力报装网办率,高压单电源客户、双电源客户办电时限分别由38个、53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32个工作日。将低压报装平均接电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接入容量160千伏安以下的低压小微企业,2020年底前实现客户零投资接电。全面推行用水用气用暖报装“网上办”,不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用水接通由2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用水接通由8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供热供气报装受理在1个工作日办结。对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呼和浩特供电局;责任单位:城发公司、春华水务公司、富泰热力公司、中燃公司等)

简化“破路破绿”项目审批方式,根据年度项目建设安排提前制定“破路破绿”施工计划,在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向业主提供报装方案并确定规划路由,通过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将“破路”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将“破绿”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未列入年度“破路破绿”施工计划的项目,在取得规划路由后,审批部门同步开展方案审查、现场勘验等工作,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管支队)

四、规范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运行

在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采购人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接项目提供线上交易场所,实现全市中介服务“采购申请网上发布、采购邀请网上推送、报名竞价网上操作、竞争结果网上确认、服务质量网上评议、运行效能网上监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五、优化企业开办全流程服务

企业开办设立登记、申领发票、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员工参保和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从2.5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11件精减至8件。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和税务税控设备,免费邮寄登记材料、证照、印章、发票。加快涉企开办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对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注销登记。健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进一步压减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

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出生、入学、就业、婚育、退休等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进一步扩大呼包鄂乌四地“互办互认”事项范围,提升城市群之间政务服务便捷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

七、提升产权登记便利度

推行信息、流程、人员“三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复杂登记业务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一般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简单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小时内办结。全面加快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产权分户登记,在稳定运行5个不动产登记大厅、40个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和15个不动产驻税务遗留项目受理站的基础上,将登记范围阶段性延伸至项目企业、项目小区,进一步增加社区办理网点,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问题。推动水电气暖等便民服务全部入驻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暖过户”一体化联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呼和浩特供电局、春华水务公司等)

八、推动政府履约践诺

全面梳理“三个清单”、开展“三个清理”,对政府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及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清单台账,制定清偿计划、逐笔进行清理。对全市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项目停工停产情况及原因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清单台账,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解决和帮扶方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未兑现未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原因、形成清单台账,逐项研究推动清理解决。(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工信局、区域经济合作局等)

九、加强监督保障

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将工作落实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12345”为民服务热线平台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席,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实行专项督办。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影响全市营商环境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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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策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8 16: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首府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工作作风加快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投资项目服务保障

开展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全市实施的各类产业投资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摸排梳理,2020年12月底前形成全市“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未办结台账”(涉法涉诉项目除外)。按照分类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制定全市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逐项明确解决办法,专班调度、专人盯办、限时办结,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牵头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工信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等)

二、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对简易低风险项目推行“极简”审批,符合产业政策、规划且在核准目录外的,免予办理环评备案、开展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审查、节能审查事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2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施工许可;通过联合验收将竣工验收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对适用环评承诺的工业投资项目和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市政工程项目,推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项目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手续后,向审批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并承诺按照规划指标进行建设,即可开展基坑开挖及基坑支护。对社会投资房屋建设项目,进一步压缩消防设计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间由73个工作日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对政府投资房屋建设项目,进一步压缩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联合验收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间由85个工作日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人防办等)

三、提高水电气暖报装效率

大幅提升电力报装网办率,高压单电源客户、双电源客户办电时限分别由38个、53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32个工作日。将低压报装平均接电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接入容量160千伏安以下的低压小微企业,2020年底前实现客户零投资接电。全面推行用水用气用暖报装“网上办”,不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用水接通由2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用水接通由8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供热供气报装受理在1个工作日办结。对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呼和浩特供电局;责任单位:城发公司、春华水务公司、富泰热力公司、中燃公司等)

简化“破路破绿”项目审批方式,根据年度项目建设安排提前制定“破路破绿”施工计划,在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向业主提供报装方案并确定规划路由,通过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将“破路”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将“破绿”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未列入年度“破路破绿”施工计划的项目,在取得规划路由后,审批部门同步开展方案审查、现场勘验等工作,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管支队)

四、规范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运行

在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采购人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接项目提供线上交易场所,实现全市中介服务“采购申请网上发布、采购邀请网上推送、报名竞价网上操作、竞争结果网上确认、服务质量网上评议、运行效能网上监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五、优化企业开办全流程服务

企业开办设立登记、申领发票、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员工参保和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从2.5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11件精减至8件。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和税务税控设备,免费邮寄登记材料、证照、印章、发票。加快涉企开办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对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注销登记。健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进一步压减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

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出生、入学、就业、婚育、退休等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进一步扩大呼包鄂乌四地“互办互认”事项范围,提升城市群之间政务服务便捷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

七、提升产权登记便利度

推行信息、流程、人员“三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复杂登记业务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一般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简单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小时内办结。全面加快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产权分户登记,在稳定运行5个不动产登记大厅、40个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和15个不动产驻税务遗留项目受理站的基础上,将登记范围阶段性延伸至项目企业、项目小区,进一步增加社区办理网点,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问题。推动水电气暖等便民服务全部入驻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暖过户”一体化联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呼和浩特供电局、春华水务公司等)

八、推动政府履约践诺

全面梳理“三个清单”、开展“三个清理”,对政府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及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清单台账,制定清偿计划、逐笔进行清理。对全市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项目停工停产情况及原因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清单台账,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解决和帮扶方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未兑现未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原因、形成清单台账,逐项研究推动清理解决。(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工信局、区域经济合作局等)

九、加强监督保障

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将工作落实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12345”为民服务热线平台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席,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实行专项督办。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影响全市营商环境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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