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改革“放管服”实现政采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4-10-22 09:39 来源:兴安日报
近年来,兴安盟财政局聚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领域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标准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有效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公开、透明、优化、创新”的思路积极开展工作。
采购电子化,提高治理能力。盟财政局全面建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监管、交易、执行系统在内的全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数字化管理,让政府采购云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无缝衔接。在政策和电子化系统两个层面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要求,从源头强化政府采购管理。2023年,兴安盟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0.71亿元,同比增加6.5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9.44亿元,同比增加6.09亿元,节约资金1.27亿元,资金节约率4.13%,同比增长0.95个百分点。
服务数字化,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区一张网”的数字化优势下,兴安盟全面实现远程开标,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活动成本。盟财政局安排专人接听服务热线,2023年,政府采购科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等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咨询解答2000余次,政府采购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此外,盟财政局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分网发布法定政府采购公告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缩短合同公告、支付等时间,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拖欠市场主体账款和政府采购支付款项审查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查机制。2023年,兴安盟共有27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采购款,涉及金额1963.59万元,整改后均完成支付,解决了采购资金“支付难、结账难”的问题。
评审创新化,提升运行效率。盟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一张网”和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构建数字化采购业务新模式。实现投诉处理事项网上受理,线上完成裁决、公示、归档,提升投诉处理效能。2023年,兴安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77个,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
监管系统化,提升监管能力。盟财政局印发《兴安盟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机制的通知》,缩短投诉受理时间,简化政府采购受理流程;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小组,压实投诉处理责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出台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和政府采购监督预警规则,盟财政局印发《关于政府采购监督黄色预警的通报》,对“黄灯”“橙灯”“红灯”预警行为进行提醒;以“数字化监控”代替“人工监管”,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的提醒函》,对违法违规的采购主体,通过平台预警、电话通知等方式,确保监管指令及时送达,监督盲点及时发现,提升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