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动态信息

内蒙古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管理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日期:2024-06-17 11:06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自2024年5月中旬起,内蒙古自治区对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优化升级,目前已实现相关会费票据的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内蒙古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提质增效。

调整业务办理渠道——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申请、审批、备案业务由线下办理调整为全流程线上办理。

简化申请审批流程——会费票据的使用资质认定由过去的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双审核简化为由民政部门单独审核;简化开票审核流程,合并申领与开票环节。

实现事前智能监管——审核前移,将开票阶段用户需填报的会费标准、会员信息等数据前置到申请注册阶段一次性填报,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将生成为开票环节的限制条件,通过系统自动控制,规范会费票据填写与开具;设置系统自动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同一社会团体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会员单位只能开具一张会费票据。

此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提升了全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管理智能化运行水平,简化了会费票据业务办理流程,有效提高了票据开具效率,提升了财政部门政务服务质量;通过统一社会团体单位基础信息管理、票据收费标准录入管理、票据核销管理,有效解决了部分社会团体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取会费的问题。


附件:

上一篇: 全链条创新模式迈出关键步伐鄂尔多斯打造自治区首个创新技术中试基地

下一篇: 赛罕区“信用承诺+免勘验”助推服务效能提档升级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

内蒙古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管理

发布时间:2024-06-17 11:20  来源:内蒙古日报

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自2024年5月中旬起,内蒙古自治区对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优化升级,目前已实现相关会费票据的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内蒙古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提质增效。

调整业务办理渠道——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申请、审批、备案业务由线下办理调整为全流程线上办理。

简化申请审批流程——会费票据的使用资质认定由过去的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双审核简化为由民政部门单独审核;简化开票审核流程,合并申领与开票环节。

实现事前智能监管——审核前移,将开票阶段用户需填报的会费标准、会员信息等数据前置到申请注册阶段一次性填报,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将生成为开票环节的限制条件,通过系统自动控制,规范会费票据填写与开具;设置系统自动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同一社会团体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会员单位只能开具一张会费票据。

此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提升了全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管理智能化运行水平,简化了会费票据业务办理流程,有效提高了票据开具效率,提升了财政部门政务服务质量;通过统一社会团体单位基础信息管理、票据收费标准录入管理、票据核销管理,有效解决了部分社会团体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取会费的问题。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