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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动态信息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

来源:中宏网内蒙古 发布日期:2023-04-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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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在全力为企业提供全国一流的环评审批服务的同时,不断建设服务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环评审批服务“十条”包括:最大限度精简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最大力度简政放权,提前谋划为新建项目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精准为建设项目提供包联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异地办便捷服务,实行容缺受理实现极简审批和极优服务,建设“三线一单”管理平台提供智能化服务,运用好区域规划环评降低企业负担,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工作,推进排污许可向服务型转化。

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5类事项办理材料11件;精简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2类事项,共3个环节办理流程;将环评审批、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5个事项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60个工作日均压缩为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核发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6个事项总计压减办理时间281个工作日,压减率达到88%。

政务服务事项中能够委托办理的全部下放,将市局负责办理的1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的11项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下放比例达到68.8%。对土右旗、固阳县两个扩权强县地区和稀土高新区授予与市局同等的环评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要求。取消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全部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由建设单位网上自主备案。

对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在“三线一单”、园区规划环评、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提前制定项目选址选线,工艺、污染防治技术的方案论证,为新建项目落地实施打好环评审批基础。对年度重点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明确承诺服务事项,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将负责办理的全部25主项、36小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审批事项“四城通办”,全面推行“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除了审批服务,该局还出台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十项措施。包括规范文明执法、构建完善监管机制、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优化柔性执法方式、提升科技监管效能、加强监管信息运用、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开展环境执法帮扶、健全政企沟通交流、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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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

发布时间:2023-04-27 15:00  来源:中宏网内蒙古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在全力为企业提供全国一流的环评审批服务的同时,不断建设服务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环评审批服务“十条”包括:最大限度精简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最大力度简政放权,提前谋划为新建项目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精准为建设项目提供包联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异地办便捷服务,实行容缺受理实现极简审批和极优服务,建设“三线一单”管理平台提供智能化服务,运用好区域规划环评降低企业负担,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工作,推进排污许可向服务型转化。

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5类事项办理材料11件;精简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2类事项,共3个环节办理流程;将环评审批、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5个事项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60个工作日均压缩为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核发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6个事项总计压减办理时间281个工作日,压减率达到88%。

政务服务事项中能够委托办理的全部下放,将市局负责办理的1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的11项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下放比例达到68.8%。对土右旗、固阳县两个扩权强县地区和稀土高新区授予与市局同等的环评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要求。取消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全部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由建设单位网上自主备案。

对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在“三线一单”、园区规划环评、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提前制定项目选址选线,工艺、污染防治技术的方案论证,为新建项目落地实施打好环评审批基础。对年度重点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明确承诺服务事项,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将负责办理的全部25主项、36小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审批事项“四城通办”,全面推行“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除了审批服务,该局还出台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十项措施。包括规范文明执法、构建完善监管机制、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优化柔性执法方式、提升科技监管效能、加强监管信息运用、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开展环境执法帮扶、健全政企沟通交流、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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