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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五大举措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05-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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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科技厅高度重视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强化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创新政策环境,驱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022年,科技厅将采取五大举措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一是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推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内党发〔2020〕17号)和各类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积极培育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对首次认定及整体搬迁至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奖励。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推动惠企政策惠及更多科技企业。

二是突出企业技术需求,改革项目形成机制。实行“揭榜挂帅”项目形成机制,通过“企业出题”方式,将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以“公开张榜”形式,招聘国内最有实力研发团队揭榜攻关,与我区科技企业共同开展科技合作,帮助企业解决产业亟需、攻关难度高、研发投入大,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甚至区内科研力量难以解决的产业核心技术问题。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突出对企业实施科技项目支持,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制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帮助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降低研发成本,调动企业加大研发积极性。

四是加强企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对各类创新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支持。大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兴蒙”行动 “4+8+N”合作机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五是强化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制修订自治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引导科研人员精准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构建专属信用评价模型,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保险服务,进一步拓宽科技保险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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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自治区科技厅五大举措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2-05-06 10:5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近年来,科技厅高度重视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强化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创新政策环境,驱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022年,科技厅将采取五大举措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一是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推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内党发〔2020〕17号)和各类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积极培育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对首次认定及整体搬迁至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奖励。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推动惠企政策惠及更多科技企业。

二是突出企业技术需求,改革项目形成机制。实行“揭榜挂帅”项目形成机制,通过“企业出题”方式,将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以“公开张榜”形式,招聘国内最有实力研发团队揭榜攻关,与我区科技企业共同开展科技合作,帮助企业解决产业亟需、攻关难度高、研发投入大,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甚至区内科研力量难以解决的产业核心技术问题。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突出对企业实施科技项目支持,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制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帮助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降低研发成本,调动企业加大研发积极性。

四是加强企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对各类创新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支持。大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兴蒙”行动 “4+8+N”合作机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五是强化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制修订自治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引导科研人员精准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构建专属信用评价模型,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保险服务,进一步拓宽科技保险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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