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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紧盯落实强举措 助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指标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2-04-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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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中争先创优,按照《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4月12日,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工作落实落细。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英杰强调,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二是要按照《呼和浩特市落实3.0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作为“政府采购”牵头单位,要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加强沟通,细化工作举措,确保8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三是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推进“政府采购”指标工作落地见效,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会上同时对政府采购科提交的《呼市财政局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措施》《呼市财政局牵头“政府采购”指标在全区政府采购行业内领先创新举措》进行讨论审核,并将“取消市本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拟定为全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方面领先的创新举措,局党组要求我局推进“政府采购指标”工作办公室认真订立目标,制定计划,倒排工期紧盯进度,确保承担工作按时完成。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呼和浩特市落实3.0方案中我局牵头“政府采购”指标任务,按时完成3.0方案月进展及“政府采购”指标季度总结、季度大事记、季度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以实际举措着力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保障供应商以最优环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着力保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作用最大化,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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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紧盯落实强举措 助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指标工作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2-04-25 09: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中争先创优,按照《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4月12日,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工作落实落细。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英杰强调,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二是要按照《呼和浩特市落实3.0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作为“政府采购”牵头单位,要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加强沟通,细化工作举措,确保8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三是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推进“政府采购”指标工作落地见效,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会上同时对政府采购科提交的《呼市财政局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措施》《呼市财政局牵头“政府采购”指标在全区政府采购行业内领先创新举措》进行讨论审核,并将“取消市本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拟定为全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方面领先的创新举措,局党组要求我局推进“政府采购指标”工作办公室认真订立目标,制定计划,倒排工期紧盯进度,确保承担工作按时完成。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呼和浩特市落实3.0方案中我局牵头“政府采购”指标任务,按时完成3.0方案月进展及“政府采购”指标季度总结、季度大事记、季度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以实际举措着力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保障供应商以最优环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着力保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作用最大化,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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