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按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要求,我厅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认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8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11件。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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