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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南繁育种) “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5-05-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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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南繁育种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解决种质资源匮乏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4〕89号)、《内蒙古自治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方案(2024-2025年)》,自治区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南繁育种)“揭榜挂帅”项目,现发布技术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揭榜方应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和适合专项特点的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项目的顺利实施。

2.揭榜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品种(品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研发、转化及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含)前注册,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4.牵头单位应联合区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科技服务等机构共同申报,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5.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具备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生产经营资质,且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牵头单位、联合承担单位须实行专账管理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揭榜方为企业的,须提供的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1:1,申报时须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

7.牵头单位应在内蒙古海南乐东南繁基地已开展育种研究相关工作,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且须获得内蒙古南繁基地管理部门批复的试验用地使用权。

8.实施方案应明确里程碑节点和重大标志性成果,揭榜项目中期考核和验收评价以里程碑节点和重大标志性成果考核为主,结合采取行业部门满意度测评和专家测评等方式开展。

9.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和已承担科技“突围”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0.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揭榜挂帅”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1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1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13.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6月4日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科技厅。

已注册账号单位可直接登录;新申请的申报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应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

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均使用电子印章,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统一签章。请在申报截止前办理好电子印章(建议提前7天以上,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官网http://ws.nmgca.com:8880办理)。相关附件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无需电子印章,线下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系统。

2.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

3.揭榜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

科技厅农社处 0471-6328608

2.经费预算咨询电话:

科技厅资统处  0471-6328604

3.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471-6328801

 

附件:1. 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南繁育种)“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

2.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上一篇: 关于公示2024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专项检查等级与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公示2025年度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拟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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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南繁育种) “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10:5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南繁育种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解决种质资源匮乏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4〕89号)、《内蒙古自治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方案(2024-2025年)》,自治区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南繁育种)“揭榜挂帅”项目,现发布技术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揭榜方应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和适合专项特点的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项目的顺利实施。

2.揭榜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品种(品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研发、转化及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含)前注册,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4.牵头单位应联合区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科技服务等机构共同申报,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5.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具备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生产经营资质,且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牵头单位、联合承担单位须实行专账管理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揭榜方为企业的,须提供的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1:1,申报时须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

7.牵头单位应在内蒙古海南乐东南繁基地已开展育种研究相关工作,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且须获得内蒙古南繁基地管理部门批复的试验用地使用权。

8.实施方案应明确里程碑节点和重大标志性成果,揭榜项目中期考核和验收评价以里程碑节点和重大标志性成果考核为主,结合采取行业部门满意度测评和专家测评等方式开展。

9.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和已承担科技“突围”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0.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揭榜挂帅”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1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1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13.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6月4日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科技厅。

已注册账号单位可直接登录;新申请的申报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应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

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均使用电子印章,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统一签章。请在申报截止前办理好电子印章(建议提前7天以上,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官网http://ws.nmgca.com:8880办理)。相关附件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无需电子印章,线下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系统。

2.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

3.揭榜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

科技厅农社处 0471-6328608

2.经费预算咨询电话:

科技厅资统处  0471-6328604

3.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471-6328801

 

附件:1. 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南繁育种)“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

2.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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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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