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5-01-26 14:27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中工蒙研院发〔2025〕5号

各项目组、依托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中工发〔2020〕49号)、《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工发〔2022〕36号)、《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工咨字〔2021〕1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且按照《任务书》约定于2024年12月底到期的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结题验收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自评表、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经费决算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相关表格见附件2。

(二)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需同时附项目(课题)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专项经费开支明细账。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综合报告、下设各课题报告、相关调研报告等。

(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后出具。

(六)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有关文件、(咨询)报告、出版物、院士建议及上报采纳批示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严格按照任务书“项目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签订内容准备材料,并形成研究成果材料目录清单。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

提交的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统一文稿形式,编写说明见附件3。

四、项目验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项目结题通过后,须向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提交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4),请各项目组认真修改整理结题材料,于结题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配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应于2025年1-3月期间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组收到通知后认真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做好项目总结,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二)请于2025年2月13日18:00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前须完成课题经费审计等工作,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3月5日前提交至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结题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我院接收结题材料电子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8:00。请于上述时间前完成结题材料的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有涉密或不便公开的结题材料,请提供光盘一份。

(四)工程院经费支持的项目结题材料中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和咨询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须通过系统填写生成。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雷荻、孔先凤

联系电话:0471-6328587、18686091220、16604876362

电子邮箱:nmgyjy01@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13室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到期应结题咨询研究项目清单

      2.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

        2.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

        2.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经费决算表 

        2.5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

      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成果编写说明

      4.项目组应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上一篇: 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的通知

下一篇: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关于征集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6 14: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工蒙研院发〔2025〕5号

各项目组、依托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中工发〔2020〕49号)、《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工发〔2022〕36号)、《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工咨字〔2021〕1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且按照《任务书》约定于2024年12月底到期的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结题验收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自评表、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经费决算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相关表格见附件2。

(二)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需同时附项目(课题)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专项经费开支明细账。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综合报告、下设各课题报告、相关调研报告等。

(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后出具。

(六)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有关文件、(咨询)报告、出版物、院士建议及上报采纳批示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严格按照任务书“项目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签订内容准备材料,并形成研究成果材料目录清单。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

提交的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统一文稿形式,编写说明见附件3。

四、项目验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项目结题通过后,须向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提交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4),请各项目组认真修改整理结题材料,于结题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配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应于2025年1-3月期间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组收到通知后认真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做好项目总结,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二)请于2025年2月13日18:00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前须完成课题经费审计等工作,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3月5日前提交至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结题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我院接收结题材料电子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8:00。请于上述时间前完成结题材料的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有涉密或不便公开的结题材料,请提供光盘一份。

(四)工程院经费支持的项目结题材料中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和咨询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须通过系统填写生成。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雷荻、孔先凤

联系电话:0471-6328587、18686091220、16604876362

电子邮箱:nmgyjy01@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13室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到期应结题咨询研究项目清单

      2.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

        2.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

        2.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经费决算表 

        2.5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

      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成果编写说明

      4.项目组应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