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4-10-29 16:06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范技术交易秩序,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区内外公开征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家库入库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通过单位推荐或定向邀请方式申请入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相关管理规定。

3.具有国家或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从事技术市场管理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5年(含)以上。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征集方式

(一)单位推荐

各盟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按照入库专家的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拟入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以及职称证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复印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kjtcgc614@163.com,无需报送纸件。科技厅对推荐拟入库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邀请入库。

(二)定向邀请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需要,向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发出定向邀请,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吸纳入库。

三、完善信息

受邀入库专家在接到邀请信息后,通过手机号码及短信序时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zjk),完善个人信息,提交至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

电  话: 0471-6328614

 

附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拟入库专家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上一篇: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管理培训会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公示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16: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范技术交易秩序,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区内外公开征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家库入库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通过单位推荐或定向邀请方式申请入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相关管理规定。

3.具有国家或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从事技术市场管理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5年(含)以上。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征集方式

(一)单位推荐

各盟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按照入库专家的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拟入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以及职称证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复印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kjtcgc614@163.com,无需报送纸件。科技厅对推荐拟入库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邀请入库。

(二)定向邀请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需要,向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发出定向邀请,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吸纳入库。

三、完善信息

受邀入库专家在接到邀请信息后,通过手机号码及短信序时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zjk),完善个人信息,提交至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

电  话: 0471-6328614

 

附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拟入库专家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