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17: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自治区有关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办区(2021)120号)、《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8年12月修订)要求,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将组织自治区有关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看通知,于10月8日后登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填报(已注册单位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用户名登录,未注册单位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邀请码注册登录),并于11月1日前完成填报。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2份打印盖章后和电子文档于11月4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田 仓(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郑 重(科技厅成果处)
联系电话:15548350666 0471-6328559、18548165990、0471-6328632
邮箱地址:15548350666@sohu.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03室)
邮 编:010020
附 件:
1.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模板由填报系统自动生成);
2.填报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