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16: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2021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内容,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进行科普创作的活力,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才〔2021〕58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内蒙古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推荐形式和日期
1.自治区区直部门、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可推荐作品5部,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同时提交《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7份(套),按2020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2.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
三、评选办法
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选出2020年优秀科普作品,并将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到科技部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电话:0471-6328616
自治区科学技术战略研究中心
电 话:0471-6328591
邮 箱:nmkepu@126.com
邮 编:010020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附 件:1.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