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的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开展2020年度以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载体为对象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本次统计调查时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内容(详见2020年度火炬统计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区(包括国家级高新区、自治区级高新区)
3.国家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4.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
5.国家级创新产业集群试点(试点培育)
本年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区统计范围内企业的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活动情况和科技项目情况等;国家高新区的经济运行和总体发展情况;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运行发展情况;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骨干企业运行发展情况;经科技部确认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自治区级高新区的基本情况。
二、上报方式
所有统计对象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高新技术企业登录后跳转至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进行填报,登录账号为18位信用代码,密码与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登录密码一致,密码遗忘请使用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其他载体登录账号和密码遗忘了可咨询自治区火炬中心。上报完成并通过审核后在系统中打印纸质报表(带水印),统一用A4纸,加盖公章,分管领导签字,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三、报送要求
各盟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相关材料,包括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纸质报表;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纸质统计报表(表TSJD-01,RJJD-01,JQ-01、JQ-02、JQ-03、JQ-04,SJGZ-01);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四、报送时间
在线填报和电子版邮件上报截止日期均为3月25日,请有关单位在此之前完成上报。纸质材料于3月30日前,邮寄至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五、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刘伟 马乐乐 李艳丽
电话:0471-6328601 6328606
联系QQ群:内蒙古火炬统计工作群1(已满):244939459
内蒙古火炬统计工作群2:318674913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丰州路78号科学技术厅301室。
附件:2020年度火炬统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