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8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创业孵化机构: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等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1.内蒙古自治区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3.内蒙古自治区内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4.2020年拟确定的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的名单(另行通知)。
二、数据统计周期
年报的调查时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 填报方式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系统网址:https://tj.chinatorch.org.cn。
四、填报时限
1.各众创空间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火炬统计系统填报,并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通过。2020年12月28日前在系统中打印(带水印版)填报完成的《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表》,经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调查系统。
2.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度第四季度季报,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火炬统计系统年报填报,并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通过。年报要在2021年1月29日前在系统中打印(带水印版)填报完成的《孵化器运行综合情况表》,经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调查系统。
3.国家大学科技园填报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自治区科技厅于2021年4月15日完成网上审核。
五、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请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本单位)创业孵化机构完成统计调查工作。
2.各创业孵化机构要在系统开放时间范围内,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核对信息,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填报登录系统填报时在“服务机构/管理部门”端口登陆。
3.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在孵(毕业)企业报账号为企业18位信用代码(大写),若企业尚未在单点登录平台注册,密码为18位信用代码(大写)的后10位。众创空间统计账号为tjzc开头,账号密码如果遗忘可以与自治区火炬中心联系进行修改。
4.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调查分为季度报(每季度末)和年报(每年1月底),数据的填报将作为孵化器考核和评估的重要指标。2020年度第四季度季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孵化器均需填报,2021年度季度报仅需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
5.各创业孵化载体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向所在地盟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报告。经盟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相关办法要求的,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相关办法要求的,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盟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对实际已经不运营的创业孵化机构经实地核查后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被取消资格的创业孵化机构不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0471-6328612
(二)自治区火炬中心:赵松波 安娜尔娃 张鑫
联系电话:0471-6328522 18747973817 150047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