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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9-04-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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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专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2019年是自治区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青年科技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5 个奖种的评审和奖励年度,各奖种的推荐数量不作限制。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与要求       

(一)单位推荐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9年度将试行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试行提名单位首批为自治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社会团体,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服务中心,经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提名资格。之前年度各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保持不变。    

特别贡献奖候选人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高等院校推荐。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青年科技创新奖和国际合作奖的候选项目(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高等院校和经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提名单位推荐或者提名。    

(二)专家推荐     

自治区特别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1名自治区特别贡献奖候选人,专家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要求      

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所推荐项目应是2018年10月31日前在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的。科技进步奖的主体技术应于2018年1月1日前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中青年科技创新奖所推荐候选人应是在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程序与材料    

各推荐单位可以从2019年4月29日起登录http://61.138.98.197/kjpj/login.htm使用推荐单位账号和登录口令(见附件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并分配给申报单位(候选人)。专家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联系获得。申报单位(候选人)根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推荐系统,组织在线填写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候选人)完成申报书填写并上传所有附件后进行提交确认,推荐单位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后进行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部分:    

(一)电子版材料      

1.推荐书      

推荐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所申报奖种的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重点要突出项目(候选人)的科学发现、发明及技术创新等内容。    

2.推荐书附件       

各奖种所提交的推荐书附件包括:代表性论文(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等)、技术评价证明(鉴定意见、验收意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评价该项目的相关证明。其中,自然科学奖还应提供论文检索报告、代表性引文等,科技进步奖还应提供应用(经济效益)证明、主要医学病例(医疗卫生项目)等。自然科学奖主要代表性论文(著)要求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小于2048KB,限制数量为10个文件,其余各奖种附件材料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小于300KB,限制数量为50个文件,每个文件单独成页,A4纸大小。    

(二)纸质版材料     

申报单位(候选人)通过奖励系统下载正式版推荐书并打印,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无需另加装封面,由主要完成人亲自确认并签名,加盖主要完成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负责把好推荐材料的质量关,对申报单位(候选人)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由经办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示要求      

推荐2019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等内容在所在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进行7天(有效工作日)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作为推荐材料一同上报(无需上传电子版)。    

四、推荐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7日,纸质版推荐书、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区号(0471)  传真:6667084    

霍仲文 6264447(特别贡献、中青年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奖、冶金、电子、建材、制药、化工)    

李立新 6282107(农业、牧业、林业、水利、自然科学奖)    

林  青 6667084(医学、中蒙医(药)、综合、科普)    

张泽华 6282180(国土、石油、机械、电力、交通、轻工)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70号科技大厦405(办公地址有可能变动,邮寄材料前请来电确认。)    

邮    编:010018    

               

附件:1.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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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推荐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专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2019年是自治区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青年科技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5 个奖种的评审和奖励年度,各奖种的推荐数量不作限制。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与要求       

(一)单位推荐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9年度将试行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试行提名单位首批为自治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社会团体,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服务中心,经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提名资格。之前年度各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保持不变。    

特别贡献奖候选人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高等院校推荐。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青年科技创新奖和国际合作奖的候选项目(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高等院校和经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提名单位推荐或者提名。    

(二)专家推荐     

自治区特别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1名自治区特别贡献奖候选人,专家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要求      

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所推荐项目应是2018年10月31日前在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的。科技进步奖的主体技术应于2018年1月1日前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中青年科技创新奖所推荐候选人应是在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程序与材料    

各推荐单位可以从2019年4月29日起登录http://61.138.98.197/kjpj/login.htm使用推荐单位账号和登录口令(见附件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并分配给申报单位(候选人)。专家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联系获得。申报单位(候选人)根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推荐系统,组织在线填写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候选人)完成申报书填写并上传所有附件后进行提交确认,推荐单位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后进行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部分:    

(一)电子版材料      

1.推荐书      

推荐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所申报奖种的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重点要突出项目(候选人)的科学发现、发明及技术创新等内容。    

2.推荐书附件       

各奖种所提交的推荐书附件包括:代表性论文(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等)、技术评价证明(鉴定意见、验收意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评价该项目的相关证明。其中,自然科学奖还应提供论文检索报告、代表性引文等,科技进步奖还应提供应用(经济效益)证明、主要医学病例(医疗卫生项目)等。自然科学奖主要代表性论文(著)要求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小于2048KB,限制数量为10个文件,其余各奖种附件材料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小于300KB,限制数量为50个文件,每个文件单独成页,A4纸大小。    

(二)纸质版材料     

申报单位(候选人)通过奖励系统下载正式版推荐书并打印,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无需另加装封面,由主要完成人亲自确认并签名,加盖主要完成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负责把好推荐材料的质量关,对申报单位(候选人)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由经办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示要求      

推荐2019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等内容在所在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进行7天(有效工作日)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作为推荐材料一同上报(无需上传电子版)。    

四、推荐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7日,纸质版推荐书、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区号(0471)  传真:6667084    

霍仲文 6264447(特别贡献、中青年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奖、冶金、电子、建材、制药、化工)    

李立新 6282107(农业、牧业、林业、水利、自然科学奖)    

林  青 6667084(医学、中蒙医(药)、综合、科普)    

张泽华 6282180(国土、石油、机械、电力、交通、轻工)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70号科技大厦405(办公地址有可能变动,邮寄材料前请来电确认。)    

邮    编:010018    

               

附件:1.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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