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3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盟市科技局,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科办政〔2018〕5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载查询
《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链接,网上申报办法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发布,请各单位自行登录下载查询。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写申报书。申请人选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对象登录国家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务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前,各单位要对照推荐条件认真审核,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申报。
(二)自治区直属单位由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后打印的非正式版,加盖公章)2份(含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公章的公示说明报送科技厅人事处。
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申报,将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后打印的非正式版,加盖公章)2份(含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公章的公示说明报盟市科技局审核,盟市科技局审核后出具推荐报告,连同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以及各单位的公示说明报自治区科技厅。
其它申报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按《通知》执行。
上述材料务必在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内蒙古科技厅人才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三)自治区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后,将通知推荐对象在线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1份),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科技厅统一报送科技部。
三、具体要求
(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是国家部署的重大人才项目,同时也是国家“万人计划”重要的推荐途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遴选,严格标准,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盟市科技部门要积极协调会同属地组织部门迅速将《通知》下发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养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人才平台载体,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重视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快、市场估值高的科技型公司中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确保组织推荐工作不留死角,重点突出。
(三)地方推荐的人选中,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人选来自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1/4;内蒙古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人年龄限制可放宽2年。
(四)推荐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优先推荐。
(五)申报人和依托单位要认真阅读科技部《通知》,切实掌握推荐条件,熟悉有关申报流程,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和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六)网上申报后,材料的修改、补充、完善等需要在规定时限内逐级回退完成操作,在线填报时要认真把关,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以免多次回退影响申报进度。
(七)申报人和依托单位要认真填写和把关申报材料,附件材料要真实、完整,(统一加封页、目录装订成册),能够对申报书填写的信息起到支撑作用,为各级专家评审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 朱叶丹 (0471)6282150
自治区科技厅人才中心:刘 波 (0471)6288491
电子邮箱:nmgjcglzx@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504室,内蒙古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中心(010010)
附: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
/fgzc/gfxwj/gfxwj2018/201808/t20180803_1410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