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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2022-10-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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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科技部官网公布《“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发展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和运行制度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基本建成;到2025年,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完备,互联互通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基本建成,技术要素市场服务体系协同高效,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成效大幅提升。

科技部官网截图

值得关注的是,到2025年,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3个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基本建成,与若干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机构互联互通,形成层次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全国技术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万亿元。

《规划》还提出,到2025年,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达到20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达到15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00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超过60家,技术经理人数量突破3万名。

《规划》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促进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融合、加速技术要素跨境流动。

《规划》指出,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转化模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及时凝练典型经验举措并推广;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从“行政控制资产”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转变。

围绕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规划》提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在研究制定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科技计划、创新政策和技术标准中的参与度,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同时,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开展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试点,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或行业推广情况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接续实施、滚动支持的重要参考。

“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划》明确,完善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布局,围绕国家区域战略,推动黄河流域、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开展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试点。

谈及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时,《规划》强调,“支持科技人员通过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兼职离岗创新创业。探索建立科技人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流动机制,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门”或“旋转门”机制,畅通高校院所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等等。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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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10-27 08:00  来源:科技日报

10月25日,科技部官网公布《“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发展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和运行制度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基本建成;到2025年,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完备,互联互通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基本建成,技术要素市场服务体系协同高效,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成效大幅提升。

科技部官网截图

值得关注的是,到2025年,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3个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基本建成,与若干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机构互联互通,形成层次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全国技术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万亿元。

《规划》还提出,到2025年,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达到20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达到15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00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超过60家,技术经理人数量突破3万名。

《规划》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促进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融合、加速技术要素跨境流动。

《规划》指出,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转化模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及时凝练典型经验举措并推广;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从“行政控制资产”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转变。

围绕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规划》提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在研究制定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科技计划、创新政策和技术标准中的参与度,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同时,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开展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试点,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或行业推广情况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接续实施、滚动支持的重要参考。

“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划》明确,完善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布局,围绕国家区域战略,推动黄河流域、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开展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试点。

谈及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时,《规划》强调,“支持科技人员通过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兼职离岗创新创业。探索建立科技人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流动机制,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门”或“旋转门”机制,畅通高校院所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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