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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区加快推进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发布日期:2021-08-2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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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日前天津滨海高新区出台加快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建设运营专业化孵化载体,通过认定(备案)后,按实际投资金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建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孵化机构建设运营孵化载体,达到一定条件的,连续3年每年给予运营团队不超过50万元奖励;鼓励孵化载体使用自有基金投资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每年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孵化载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鼓励孵化载体提档升级,对当年首次获得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6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每新增一家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补贴;每新增一家在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孵化载体20万元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开展毕业企业跟踪服务,凡毕业企业在天津滨海高新区购地建厂、购买400平方米及以上或租用1000平方米及以上办公(生产)空间的,按照每家毕业企业10万元标准,给予该孵化载体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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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区加快推进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26 09:4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为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日前天津滨海高新区出台加快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建设运营专业化孵化载体,通过认定(备案)后,按实际投资金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建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孵化机构建设运营孵化载体,达到一定条件的,连续3年每年给予运营团队不超过50万元奖励;鼓励孵化载体使用自有基金投资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每年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孵化载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鼓励孵化载体提档升级,对当年首次获得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6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每新增一家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补贴;每新增一家在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孵化载体20万元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开展毕业企业跟踪服务,凡毕业企业在天津滨海高新区购地建厂、购买400平方米及以上或租用1000平方米及以上办公(生产)空间的,按照每家毕业企业10万元标准,给予该孵化载体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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