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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出台吸引人才“10条新政”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发布日期:2021-07-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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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更多的优秀人才了解呼和浩特、走进呼和浩特、融入呼和浩特,让呼和浩特成为他们的事业成功之地、价值实现之地。呼和浩特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

第一条,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首府六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刚柔并济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呼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转化。对于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项目,分别给予奖励和综合资助。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给予生活补贴和项目扶持资金支持。同时,对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团队),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

第二条,支持建立事业发展平台。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呼设立创新研究院,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投资机构、金融单位等组建“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支持教育、医疗、体育事业的发展,让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在我市加速集聚。

第三条,支持企业引才育才。通过支持企业建立“人才飞地”、加大研发投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形式吸引集聚人才,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支持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发展。着眼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壮大发展总部经济和上市企业,提出了对在呼新注册总部企业,新迁入我市的上市企业总部以及首发上市企业等优惠政策。

第五条,吸引大学生在呼就业创业。支持创业方面,重点是提供创业贴息担保贷款。支持就业方面,对优势特色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给予人才奖励。同时,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给予企业奖励。

第六条,吸引家乡人才回呼创新创业。积极吸引在外优秀人才回呼创新创业,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并开展“青城鸿雁”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充分调动家乡人才回呼干事创业积极性。

第七条,建立引进人才“直通车”机制。提出“零门槛”落户、统筹使用编制、建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乡招村用”、打通校地人才交流通道等一揽子扶持措施,努力形成广纳贤才、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第八条,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主要是着力解决各类人才发展最直接的住房保障问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拎包入住院士公寓、专家公寓和人才公寓;为非公企业新招聘的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毕业5年内首次购房的大学生,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层次发放购房补贴。

第九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从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检查等方面,搭建“全程式”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第十条,为驻呼机构及人才提供服务。发挥首府区位优势,加大政策惠及力度,为中央驻呼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及新引进符合我市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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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出台吸引人才“10条新政”

发布时间:2021-07-16 09:08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为了让更多的优秀人才了解呼和浩特、走进呼和浩特、融入呼和浩特,让呼和浩特成为他们的事业成功之地、价值实现之地。呼和浩特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

第一条,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首府六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刚柔并济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呼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转化。对于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项目,分别给予奖励和综合资助。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给予生活补贴和项目扶持资金支持。同时,对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团队),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

第二条,支持建立事业发展平台。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呼设立创新研究院,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投资机构、金融单位等组建“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支持教育、医疗、体育事业的发展,让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在我市加速集聚。

第三条,支持企业引才育才。通过支持企业建立“人才飞地”、加大研发投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形式吸引集聚人才,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支持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发展。着眼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壮大发展总部经济和上市企业,提出了对在呼新注册总部企业,新迁入我市的上市企业总部以及首发上市企业等优惠政策。

第五条,吸引大学生在呼就业创业。支持创业方面,重点是提供创业贴息担保贷款。支持就业方面,对优势特色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给予人才奖励。同时,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给予企业奖励。

第六条,吸引家乡人才回呼创新创业。积极吸引在外优秀人才回呼创新创业,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并开展“青城鸿雁”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充分调动家乡人才回呼干事创业积极性。

第七条,建立引进人才“直通车”机制。提出“零门槛”落户、统筹使用编制、建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乡招村用”、打通校地人才交流通道等一揽子扶持措施,努力形成广纳贤才、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第八条,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主要是着力解决各类人才发展最直接的住房保障问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拎包入住院士公寓、专家公寓和人才公寓;为非公企业新招聘的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毕业5年内首次购房的大学生,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层次发放购房补贴。

第九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从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检查等方面,搭建“全程式”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第十条,为驻呼机构及人才提供服务。发挥首府区位优势,加大政策惠及力度,为中央驻呼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及新引进符合我市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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