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媒体聚焦

政策支撑 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动能足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发布日期:2021-07-06 10:05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30多年来,国家高新区擎起“高”“新”火炬,以创新为第一动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成为了我国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平台,成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高新区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开展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和反响。

在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历程中,一批关键政策为国家高新区发展注入了及时雨,也成为国家高新区发展的定盘星。

1988年5月20日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1988年5月20日,北京市宣布以中关村为中心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实施《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条例共有18条,旨在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直接结合,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推动技术、经济的发展,扶植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创建。鼓励科研单位、学校和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在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中兼职,兴办、领办、承包各种形式的新技术企业,或离职到新技术企业任职。并允许新技术企业招聘大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留学生和外国专家。

1991年9月5日

《关于深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1991年9月5日,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使更多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实现经济发展的第二步、第三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1999年8月11日

《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9年8月11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新形势下高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

现阶段高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强化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用五年左右时间使53个高新区的经济规模再翻一番,超过一万亿元,其它经济指标同步增长;大力提高高新区的整体发展质量,把高新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家迅速成长的基地,技术创新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带动两个文明建设的新社区,使高新区的特色更加鲜明,发展更加迅速,作用更加显著。

2002年1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

2002年1月30日,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提出国家高新区经过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基本完成了初创阶段的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奠定了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今后五到十年,国家高新区将进入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任务的二次创业阶段。

2002年3月5日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

2002年3月5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就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问题提出若干意见。

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律,符合WTO规则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精简、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和市场化的服务体系,以及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环境。进一步发挥高新区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优势,提高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际化重要基地的地位,为新世纪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2013年1月28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2013年1月28日,科技部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高新区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和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新机制,努力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2013年3月12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3月12日,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的内涵、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经过十年的初创发展阶段和十年的“二次创业”发展阶段,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总体要求是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既是新时期赋予国家高新区的历史使命,也是国家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全力提升国家高新区的科学发展水平,最终实现“四个跨越”。

2017年2月6日

《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7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做好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作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开发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2017年4月14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年4月14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高新区的战略定位,着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引擎,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支点。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的创新特区,积极打造国家高新区“升级版”。

2020年7月13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立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到2035年,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1月29日

《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1月29日,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强化底线思维,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一切工作之中,推动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提升绿色生态环境、健全绿色发展机制,进一步探索和形成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崛起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将国家高新区打造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与绿色生态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区。

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

2021年4月22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021年4月22日,科技部修订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发展支撑、发展环境、发展路径、发展绩效五大方面,形成了“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五个一级指标。同时下设46个二级指标,包括41个定量指标和5个定性指标。

新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五个一级指标,内容与新发展理念是相对应的,如“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对应“创新发展”,“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对应“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对应“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对应“开放发展”,“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的综合质效。


附件:

上一篇: 聚焦“谋”与“略”,为兰白自创区突破发展打造动力源

下一篇: 生态北疆孕育小草数字技术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媒体聚焦
媒体聚焦

政策支撑 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动能足

发布时间:2021-07-06 10:0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30多年来,国家高新区擎起“高”“新”火炬,以创新为第一动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成为了我国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平台,成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高新区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开展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和反响。

在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历程中,一批关键政策为国家高新区发展注入了及时雨,也成为国家高新区发展的定盘星。

1988年5月20日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1988年5月20日,北京市宣布以中关村为中心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实施《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条例共有18条,旨在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直接结合,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推动技术、经济的发展,扶植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创建。鼓励科研单位、学校和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在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中兼职,兴办、领办、承包各种形式的新技术企业,或离职到新技术企业任职。并允许新技术企业招聘大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留学生和外国专家。

1991年9月5日

《关于深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1991年9月5日,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使更多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实现经济发展的第二步、第三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1999年8月11日

《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9年8月11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新形势下高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

现阶段高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强化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用五年左右时间使53个高新区的经济规模再翻一番,超过一万亿元,其它经济指标同步增长;大力提高高新区的整体发展质量,把高新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家迅速成长的基地,技术创新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带动两个文明建设的新社区,使高新区的特色更加鲜明,发展更加迅速,作用更加显著。

2002年1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

2002年1月30日,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提出国家高新区经过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基本完成了初创阶段的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奠定了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今后五到十年,国家高新区将进入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任务的二次创业阶段。

2002年3月5日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

2002年3月5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就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问题提出若干意见。

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律,符合WTO规则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精简、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和市场化的服务体系,以及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环境。进一步发挥高新区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优势,提高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际化重要基地的地位,为新世纪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2013年1月28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2013年1月28日,科技部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高新区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和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新机制,努力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2013年3月12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3月12日,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动的内涵、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经过十年的初创发展阶段和十年的“二次创业”发展阶段,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总体要求是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既是新时期赋予国家高新区的历史使命,也是国家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全力提升国家高新区的科学发展水平,最终实现“四个跨越”。

2017年2月6日

《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7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做好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作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开发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2017年4月14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年4月14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高新区的战略定位,着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引擎,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支点。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的创新特区,积极打造国家高新区“升级版”。

2020年7月13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立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到2035年,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1月29日

《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1月29日,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强化底线思维,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一切工作之中,推动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提升绿色生态环境、健全绿色发展机制,进一步探索和形成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崛起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将国家高新区打造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与绿色生态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区。

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

2021年4月22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021年4月22日,科技部修订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发展支撑、发展环境、发展路径、发展绩效五大方面,形成了“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五个一级指标。同时下设46个二级指标,包括41个定量指标和5个定性指标。

新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五个一级指标,内容与新发展理念是相对应的,如“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对应“创新发展”,“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对应“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对应“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对应“开放发展”,“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的综合质效。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