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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速释放创新政策红利 助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http://www.most.gov.cn 发布日期:2020-08-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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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科技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速释放创新政策红利,积极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持续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不断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科技人才支撑。        

一是完善创新激励政策体系。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紧扣科技创新短板和需求,围绕加大对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加大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七条措施23项政策。出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加强基础研究、规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科普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推动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大力度落实《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经费给予补助,推动企业科研人才建设。    

二是创新科技人才体制改革。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率先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推动全省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破除在科技项目(平台)、科技人才、科研单位、科技奖励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的不良导向。继续深化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松绑”“放活”,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扩大用人单位职称评价自主权,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研人员薪酬奖励力度,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三是探索创新科技人才使用机制。依托省创新实验室,积极进行多元化用人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科技任务悬赏、重大项目组织、人才双聘双跨、首席科学家、“事业编制池”等方式,集聚、吸引一批高端科技人才,全面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截至目前,4个创新实验室累计吸引集聚约400名高端科研人才及10个科研团队,其中,院士7名、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国家杰青20名、长江学者9名、闽江学者10名。    

四是精心组织重大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多层次的科技人才计划,探索“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培养工作机制,推动创新人才团队开展前沿探索研究。截至目前,全省有50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26名个人、12个创新团队、4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选拔3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全省14个项目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数量为上一年的2倍。    

五是深化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牵头出台全省《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从每年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和星创天地建设。强化正向激励,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实体项目,按照项目成效给予一次性经费奖励,将服务农村基层一线实绩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效作为科技特派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地方进一步创新科技特派员选认方式和激励措施,跨界别、跨区域选拔科技人才,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向二、三产业拓展。支持开展团队服务,推行法人科技特派员模式,创新“订单式”需求对接模式、“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选认科技特派员21827人次。2019年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5479名,实现全省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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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福建省加速释放创新政策红利 助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0-08-10 00:00  来源:http://www.most.gov.cn

近年来,福建省科技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速释放创新政策红利,积极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持续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不断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科技人才支撑。        

一是完善创新激励政策体系。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紧扣科技创新短板和需求,围绕加大对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加大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七条措施23项政策。出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加强基础研究、规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科普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推动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大力度落实《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经费给予补助,推动企业科研人才建设。    

二是创新科技人才体制改革。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率先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推动全省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破除在科技项目(平台)、科技人才、科研单位、科技奖励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的不良导向。继续深化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松绑”“放活”,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扩大用人单位职称评价自主权,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研人员薪酬奖励力度,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三是探索创新科技人才使用机制。依托省创新实验室,积极进行多元化用人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科技任务悬赏、重大项目组织、人才双聘双跨、首席科学家、“事业编制池”等方式,集聚、吸引一批高端科技人才,全面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截至目前,4个创新实验室累计吸引集聚约400名高端科研人才及10个科研团队,其中,院士7名、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国家杰青20名、长江学者9名、闽江学者10名。    

四是精心组织重大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多层次的科技人才计划,探索“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培养工作机制,推动创新人才团队开展前沿探索研究。截至目前,全省有50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26名个人、12个创新团队、4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选拔3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全省14个项目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数量为上一年的2倍。    

五是深化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牵头出台全省《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从每年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和星创天地建设。强化正向激励,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实体项目,按照项目成效给予一次性经费奖励,将服务农村基层一线实绩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效作为科技特派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地方进一步创新科技特派员选认方式和激励措施,跨界别、跨区域选拔科技人才,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向二、三产业拓展。支持开展团队服务,推行法人科技特派员模式,创新“订单式”需求对接模式、“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选认科技特派员21827人次。2019年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5479名,实现全省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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