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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等地夏季臭氧浓度上升——温度升高了,警惕蓝天下的污染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2018-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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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在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即使蓝天白云,臭氧污染也有可能超标。特别是随着PM2.5浓度降低,臭氧污染的紧迫性进一步显现出来。

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4月12日公布的数据,近三年,“2+26”城市的臭氧污染浓度最高值发生时间提前了,原先多发生在盛夏,如今最高值多集中于5月和6月;臭氧年评价浓度最高值增幅不大,但最低值却迅速增加。2016、2017年最低值分别比2015年增加41.6%、83.3%。

北京大学统计科学中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环境统计课题组发布《“2+31”城市2013—2017年区域污染状况评估》报告分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3个城市年均臭氧浓度一致上升且幅度较大;京津冀地区和晋鲁豫20市8小时臭氧浓度整个夏季的平均值基本都超过了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100微克/立方米的标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新民说,在太阳照射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可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臭氧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特别是对婴幼儿、青少年、老年人、户外工作者和肺病患者影响大。

张新民分析了“2+26”城市臭氧污染态势,发现城市间臭氧年均浓度差异性减小,趋同性增强,臭氧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集中出现在14:00到18:00之间。其中,淄博市7月份臭氧日均浓度超标率最高,其余27个城市均为6月份臭氧日均浓度超标率最高。天津、唐山等城市2017年臭氧日均浓度超标情况在9月份出现明显反弹。

其实,臭氧污染并非只是让京津冀挠头。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张远航说,珠三角地区的臭氧问题已超过了PM2.5,成为影响珠三角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臭氧浓度为何不降反升?张远航认为,氮氧化物、VOCs减排不协调应是臭氧浓度升高的主因。

VOCs是一个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及各种含氧烃、甲醛和苯等。工业活动、燃料燃烧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我国人为VOCs污染的三大来源。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说,我国通过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业燃煤治理及民用散煤治理等,硫减排“走的步伐更快”,于是,氮氧化物的百分比贡献进一步凸现出来,这需加大力度减排,而且“VOCs治起来比氮氧化物还要难”。

《“2+31”城市2013—2017年区域污染状况评估》报告也显示,二氧化氮应主要源于机动车排放,机动车排放控制应成为大气治理的重点。

“目前,我国已具备开展臭氧污染控制的基本条件,但是仍有许多技术细节需要研究。”张新民说,应尽快研究建立臭氧污染阈值和控制评价方法,加快出台臭氧成因解析指南,指导城市开展臭氧敏感性分析,提高科学治污能力;在重点区域探索制定VOCs总量减排,依据臭氧污染的空间分布格局,划定臭氧污染联防联控区,在自我减排的基础上,强化区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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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等地夏季臭氧浓度上升——温度升高了,警惕蓝天下的污染

发布时间:2018-04-16 00:00  来源:科技日报

臭氧在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即使蓝天白云,臭氧污染也有可能超标。特别是随着PM2.5浓度降低,臭氧污染的紧迫性进一步显现出来。

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4月12日公布的数据,近三年,“2+26”城市的臭氧污染浓度最高值发生时间提前了,原先多发生在盛夏,如今最高值多集中于5月和6月;臭氧年评价浓度最高值增幅不大,但最低值却迅速增加。2016、2017年最低值分别比2015年增加41.6%、83.3%。

北京大学统计科学中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环境统计课题组发布《“2+31”城市2013—2017年区域污染状况评估》报告分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3个城市年均臭氧浓度一致上升且幅度较大;京津冀地区和晋鲁豫20市8小时臭氧浓度整个夏季的平均值基本都超过了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100微克/立方米的标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新民说,在太阳照射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可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臭氧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特别是对婴幼儿、青少年、老年人、户外工作者和肺病患者影响大。

张新民分析了“2+26”城市臭氧污染态势,发现城市间臭氧年均浓度差异性减小,趋同性增强,臭氧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集中出现在14:00到18:00之间。其中,淄博市7月份臭氧日均浓度超标率最高,其余27个城市均为6月份臭氧日均浓度超标率最高。天津、唐山等城市2017年臭氧日均浓度超标情况在9月份出现明显反弹。

其实,臭氧污染并非只是让京津冀挠头。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张远航说,珠三角地区的臭氧问题已超过了PM2.5,成为影响珠三角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臭氧浓度为何不降反升?张远航认为,氮氧化物、VOCs减排不协调应是臭氧浓度升高的主因。

VOCs是一个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及各种含氧烃、甲醛和苯等。工业活动、燃料燃烧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我国人为VOCs污染的三大来源。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说,我国通过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业燃煤治理及民用散煤治理等,硫减排“走的步伐更快”,于是,氮氧化物的百分比贡献进一步凸现出来,这需加大力度减排,而且“VOCs治起来比氮氧化物还要难”。

《“2+31”城市2013—2017年区域污染状况评估》报告也显示,二氧化氮应主要源于机动车排放,机动车排放控制应成为大气治理的重点。

“目前,我国已具备开展臭氧污染控制的基本条件,但是仍有许多技术细节需要研究。”张新民说,应尽快研究建立臭氧污染阈值和控制评价方法,加快出台臭氧成因解析指南,指导城市开展臭氧敏感性分析,提高科学治污能力;在重点区域探索制定VOCs总量减排,依据臭氧污染的空间分布格局,划定臭氧污染联防联控区,在自我减排的基础上,强化区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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