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盟市创新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专家评审鉴定会

来源:内蒙古科学技术厅——呼和浩特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5-25 10:49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性研究开发活动,5月23日,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和赛罕区科技局联合转请的8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进行了鉴定。 
    通过现场评审和质询答疑环节,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后植筋锚固组合梁桩基静载试验创新技术开发研究》等3个研发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被鉴定为研发项目。3个项目的总研发投入为426.22万元,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在该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主管税务部门在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开展事后核查时,对企业申报的研发活动有异议,可以依照程序提请盟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该研发活动是否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予以鉴定。通过开展鉴定活动,对企业申报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规范的同时,也辅助企业深入了解和知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操作。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获得感。 


附件:

上一篇: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2021年赤峰市“科技活动周”科普进社区活动

下一篇: 为民为企办实事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积极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盟市创新
盟市创新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专家评审鉴定会

发布时间:2021-05-25 10:12  来源:内蒙古科学技术厅——呼和浩特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性研究开发活动,5月23日,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和赛罕区科技局联合转请的8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进行了鉴定。 
    通过现场评审和质询答疑环节,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后植筋锚固组合梁桩基静载试验创新技术开发研究》等3个研发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被鉴定为研发项目。3个项目的总研发投入为426.22万元,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在该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主管税务部门在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开展事后核查时,对企业申报的研发活动有异议,可以依照程序提请盟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该研发活动是否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予以鉴定。通过开展鉴定活动,对企业申报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规范的同时,也辅助企业深入了解和知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操作。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获得感。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