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通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验收
发布时间:2020-12-29 15:25 来源:赤峰市科技局
2020年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赤峰市医院实验动物使用设施进行现场验收,经过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材料审阅、质询答疑。一致认为:赤峰市医院实验动物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年度体检合格,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具备了实验动物行业从业能力。实验动物设施相关记录齐全,实验动物设施设计工艺合理,内环境指标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标准(GB-14925-2010)。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场验收规定。赤峰市医院也成为自治区首家医院类通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验收的单位。
赤峰市医院院动物实验室是可以提供SPF动物(无特定病原体动物)饲养环境的实验室,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可提供普通环境和屏障环境两种环境的实验动物饲养,拥有小鼠饲养室4间,大鼠饲养室1间以及豚鼠和兔饲养室各1间,其中大、小鼠饲养环境为SPF级,兔及豚鼠饲养环境为普通环境,SPF级动物是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研实验干扰大的病原体的实验动物,是国际公认的标准实验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