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加大投入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2025-01-23 22: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基础研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优化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资助类型和管理方式,鼓励和引导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持续提升我区源头创新能力,推动自治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明确,联合基金由自治区科技厅与盟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有条件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等法人机构共同出资,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支持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实施细则》围绕地方政府、高校院所、企业等迫切需求,解决制约地区、行业、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科学问题,持续推动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重大科学问题遴选、凝练、组织机制,吸引集聚区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基础研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联动,加速推动学科与产业深度结合,为培养和支持优秀科研人才创造更加有利条件,提高基础研究领域资源配置水平。
《实施细则》创新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撬动地方财政、高校院所、企业多元化投入,给予长期稳定的研发经费支持。持续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全面推行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将技术路线选择权、科研经费支配权更大限度的赋予科研主体。
此外,《实施细则》健全企业需求与科研供给协同机制,帮助企业组织创新资源,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具有前瞻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因势利导,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基础研究,不断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实现科技成果高效率、高质量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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