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有“办法” 考核评估成为技术创新中心运行“指挥棒”
发布时间:2024-10-28 23: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创新平台建设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技术创新中心运行管理,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出台13条具体措施,画好考核指标系“红线”,用好评估“指挥棒”导向作用,引导激励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方向和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引领和支撑保障能力。
《办法》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战略部署,根据技术创新中心在创新链中“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有效衔接”功能定位,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以评促建、择优支持,实现动态调整管理,通过指标体系引导各中心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明确,指标体系由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科研产出、社会服务4个一级指标及其下设的11个二级指标构成,通过定量与定性、材料评估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期评估,对科技产出、成果转化、产业贡献、多元投入等指标加强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技术创新中心将获得自治区财政经费支持。
创新平台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强人才、平台、基地、项目、资金等一体化部署,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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