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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工作动态 > 科技厅工作

放权再减负,畅通科研路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 发布日期:2024-10-2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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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离不开经费保障,科研经费是提升创新动力的支点。值得思考的是,如何让科研经费发挥其最大价值?如何避免滥用科研经费?怎样才能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流程中解放出来,从而提升科研效能、助推科研活动顺利开展?解决这些问题,既要“管”更要“放”,要放管结合,要应放都放、该放尽放。

为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放权,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科技厅、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个方面24项内容,为帮助大家详细了解《意见》内涵,创新内蒙古会同有关部门特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为什么要深化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放权?

答

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对促进科技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不断推进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做好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工作,构建更加公平合理、便捷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开展科研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推动形成良好的科研环境,才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才能实现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宏伟愿景。

问:《意见》如何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

答

《意见》明确项目单位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放权职责;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优化分工,明确本单位工作管理权限和审核规程;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遵循改革放权要求,强化落实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规程、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和财务报销程序等具体工作,通过灵活运用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形式协助经费管理;加大人员的专题培训力度,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问:科研资金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有何变化?

答

《意见》推动所有科研资金纳入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自治区财政安排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它用于科研的财政性资金,经审核后,按科研经费管理,纳入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

问:如何持续完善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答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要优化绩效评价,综合运用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措施。同时建立差异化的绩效核心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并建立自评制度。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并强化其应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问:怎样实现优化管理系统操作目标?

答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协同接口规范,对接相关系统,探索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办理、一次录入信息,从而减轻负担。按需申请增加系统操作终端用户,解决数据拥堵等问题,提升处理效率。切实精简自有系统审批环节,优化网络联接,为改革放权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问:如何改进监督检查机制与问题反馈机制,助推落实《意见》内容?

答


财政、科技和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贯通协调,根据规定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避免因重复检查加重工作负担。相关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馈,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受理问题后要及时研究,在限期内解决问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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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工作

放权再减负,畅通科研路

发布时间:2024-10-22 23: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

科学研究离不开经费保障,科研经费是提升创新动力的支点。值得思考的是,如何让科研经费发挥其最大价值?如何避免滥用科研经费?怎样才能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流程中解放出来,从而提升科研效能、助推科研活动顺利开展?解决这些问题,既要“管”更要“放”,要放管结合,要应放都放、该放尽放。

为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放权,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科技厅、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个方面24项内容,为帮助大家详细了解《意见》内涵,创新内蒙古会同有关部门特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为什么要深化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放权?

答

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对促进科技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不断推进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做好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工作,构建更加公平合理、便捷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开展科研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推动形成良好的科研环境,才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才能实现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宏伟愿景。

问:《意见》如何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

答

《意见》明确项目单位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放权职责;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优化分工,明确本单位工作管理权限和审核规程;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遵循改革放权要求,强化落实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规程、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和财务报销程序等具体工作,通过灵活运用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形式协助经费管理;加大人员的专题培训力度,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问:科研资金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有何变化?

答

《意见》推动所有科研资金纳入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自治区财政安排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它用于科研的财政性资金,经审核后,按科研经费管理,纳入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

问:如何持续完善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答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要优化绩效评价,综合运用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措施。同时建立差异化的绩效核心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并建立自评制度。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并强化其应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问:怎样实现优化管理系统操作目标?

答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协同接口规范,对接相关系统,探索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办理、一次录入信息,从而减轻负担。按需申请增加系统操作终端用户,解决数据拥堵等问题,提升处理效率。切实精简自有系统审批环节,优化网络联接,为改革放权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问:如何改进监督检查机制与问题反馈机制,助推落实《意见》内容?

答


财政、科技和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贯通协调,根据规定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避免因重复检查加重工作负担。相关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馈,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受理问题后要及时研究,在限期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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