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召开2021年度第七次厅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8-13 17: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8月12日,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孙俊青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七次厅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监督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科研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研究部署了审计报告问题整改、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对科技创新的最新要求,在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会议精神等方面拿出务实举措,抓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制定要紧扣“高”和“新”的发展定位,深入推进高新区“提质增效”“促优培育”行动,全面提升自治区高新区发展质量和水平。要围绕《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合理设定建设标准、突出政策优势、强化结果导向,通过动态机制引导高新区健康发展。在《监督工作规定》的修订工作中,要明确监督内容职责,强化结果运用,保证科技计划项目规范运行。要紧扣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意见、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评价标准和内容,充分发挥好科研诚信评价的监督作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科研项目审批和经费使用等工作,形成系统的工作规范并完善相关制度,以整改为契机带动管理水平提升。
厅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